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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互联网+”大赛是我国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重要载体和平台​

添加时间:2021-04-27

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1199号建议的答复

教高建议〔2020〕253号


  您提出的“关于在高校开展‘创业型人才’培养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教育部高度重视创新创业人才培养,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6号)精神,采取一系列有力举措,相关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一是加强政策引导。教育部相继制订了相关政策,明确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相关要求。2012年印发的《普通本科学校创业教育教学基本要求(试行)》(教高厅〔2012〕4号)要求“在普通高等学校开展创业教育,将创业教育作为高校必修课,出版统一教材,并纳入学校人才培养体系和教育教学评估指标”。2018年印发的《教育部关于加快建设高水平本科教育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能力的意见》(教高〔2018〕2号)要求“推动创新创业教育与专业教育、思想政治教育紧密结合,深化创新创业课程体系、教学方法、实践训练、队伍建设等关键领域改革。强化创新创业实践,搭建大学生创新创业与社会需求对接平台。加强创新创业示范高校建设,强化创新创业导师培训,发挥‘互联网+’大赛引领推动作用,提升创新创业教育水平”。2019年印发的《教育部关于深化本科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意见》(教高〔2019〕6号)要求“挖掘和充实各类课程、各个环节的创新创业教育资源,强化创新创业协同育人,建好创新创业示范高校和万名优秀创新创业导师人才库”。各地各高校认真贯彻落实,不断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促进高校毕业生更高质量创业就业。
  二是做好创新创业人才培养支撑。教育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建设了19个高校双创示范基地,建设了200所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中央财政共计支持11.3亿元打造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示范区,以改革标杆示范引领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走向深入。创新创业课程方面,着力打造创新创业教育线上线下“金课”,截至2020年全国累计开课2.8万余门,各示范校开设2800余门线上线下课程,选课人数近630万人次;依托国家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建设工作,推出了52门创新创业教育精品慕课,创新创业教育课程体系不断健全。创新创业师资方面,推动高校聘请各行业优秀人才担任创新创业教育专兼职教师,目前全国高校创新创业教育专职教师近2.8万人、兼职导师9.3万余人;组建了全国万名优秀创新创业导师人才库,首批入库4492位导师;分年度举办创新创业教育师资培训班,整体提升教师创新创业教育水平。
  三是办好“互联网+”大赛。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是我国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重要载体和平台,自2015年举办以来,五届大赛累计吸引947万名大学生、230万个大学生团队参赛。大赛极大激发当代大学生创新创业、青春报国的热情,涌现出一大批科技含量高、市场潜力大、社会效益好的高质量项目,培养了一支有理想、有本领、有担当的双创新锐大军。
  四是支持高校自主设置专业。进一步落实和扩大高校专业设置自主权,2012年,印发《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等文件的通知》(教高〔2012〕9号),明确提出对于国家控制布点专业和尚未列入本科专业目录的新专业,高校可自主申请设置,由教育部审批;对于其余本科专业目录内的专业,高校依法自主设置,实行备案制。教育部将支持有条件的高校依法自主设置“创业管理”有关专业,培养“创业型人才”。
  五是支持灵活的选拔培养制度。教育部支持和鼓励高校探索“创业型人才”选拔测试工具和方法,并在学生入学后,根据学校“创业型人才”培养需要和学生个人志向兴趣,通过转专业、辅修等制度,探索开展
专业化的“创业型人才”二次选拔培养。其次,全面实施弹性学制,建立了创新创业学分积累与转化制度、在线开放课程学习认证和学分认定制度,大大激发了大学生创新创业的活力。
  教育部将继续深入研究您的建议,认真吸收有关建议和意见。下一步,将继续完善相关政策体系,不断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切实提高高校毕业生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感谢您对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教育部

2020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