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创业学院
首页>>通知公告

首页

来厦求职或见习实习大学生免费住宿这样申请

添加时间:2024-04-28

来厦求职或见习实习大学生免费住宿这样申请

  (文章来源:厦门市住房和建设局

4月18日,市住房和建设局、市人社局、市财政局联合印发《关于为来厦求职和见习实习大学生提供免费住宿保障实施方案》。《实施方案》与公租房、保障性商品房、大学生“5年5折租房”等住房保障政策相衔接,进一步拓宽住房保障范围,延长住房保障链条,实现由“一张床”,到“一间房”,再到“一套房”全链条保障,进一步完善了我市多层次、全覆盖、租购并举的住房保障体系。

 

保障对象

免费住宿保障政策保障对象主要有两大类:

一类是来厦门求职、见习的毕业生。要求具备:全日制大专(含)以上学历、非厦门户籍、毕业时间未超过3年等条件。厦门本地大学生集体户,视同非厦门户籍。

一类是来厦门实习的在校大学生。要求具备:在全日制大专(含)以上学校就读、非厦门生源等条件。

两类申请人都必须:个人在厦无自住房、无在厦就业登记或社保缴纳记录。

 

保障标准

按照没人“一张床”的住宿标准保障,原则上两人一间,每间最多不超过三人。符合条件的大学生,可申请累积最长12个月的免费住宿。住宿期间免交租金,个人需承担水电、物业费用。

 

申请材料

一是本人及主户口页,港澳台学生,提供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外籍大学生,提供护照。

二是学历证明。大学毕业生,提供毕业证书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以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线验证码;国(境)外学历的,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来厦见习的,提供见习单位证明材料。

三是学生证和实习证明。在校大学生,提供学生证、在校和实习单位证明材料。

申请材料提交成功后,可于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登录平台,查询审核意见。有异议的,可通过平台“异议申请”模块提交异议申请,并于次日起2个工作日内,查询异议申请办理情况。

审核通过后,应于次日起2个工作日内,登录平台查看房源及床位调配信息。5个工作日内,携带身份证件前往房源所在地办理入住手续。

 

申请流程

免费住宿保障服务受理审核实行“线上受理、全程网办”。可以按以下步骤申请办理:

资格申请。申请人可通过登录“厦门市住房和建设局”微信公众号“主厦来”综合服务平台或“i厦门”手机APP等方式,在5折租房及免费一张床住宿平台界面,填报个人信息和提交证明材料进行申请。

结果查询。申请材料提交成功后,申请人可于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登录5折住房及免费一张床住宿平台,在“资格申请进度及保障”界面查询审核意见。

办理入住。申请人应在审核通过的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携带身份证件前往房源所在地办理入住手续。

异议申请。对审核意见有异议的,可通过平台“异议申请”模块提交异议申请。申请人可在提交异议申请次日起2个工作日内,登录平台查询异议申请办理情况。

房源地址及配套

免费住宿房源由安居集团等配住企业负责统一运营管理。

第一批房源位于围里公寓同一地块的1-4号楼,提供670套房源、2010张床位和123套备用房源、369张床位。

房间带客厅、卫生间、阳台,配有桌椅、储物柜、空调、热水器、被褥等物资;公共区域,配备就业指导中心、健身房、会客室等,为大学生提供就业信息、生活娱乐等特色服务。

公寓紧邻地铁、BRT、县后公交站等交通地点,乐都汇广场、湾悦城等大型商超,交通便利、设施齐全。

 

咨询电话

政策咨询服务热线:968383

政策咨询受理时间:

工作日:上午8:00-12:00

(冬令时)下午2:30-5:30

(夏令时)下午3:00-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