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公示制度
阅读:4人次    发表时间:2018-05-23    作者:沈秋贤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公示制度

       为确保资助工作有序、有效进行,提高资助工作的透明度,确保资助工作公正、公开开展,更好接受资助中心的监督,特制定本制度:

一、学校在每学期开学时要向师生公示主要国家助学项目的相关政策、资助条件、操作程序等。

二、学校确定好资助对象后要在学校公示栏内张榜公示一周或五个工作日以上,并及时将公示相关信息告知师生。

三、公示内容必须包括资助项目名称,受助学生姓名、年级、班级、资助资金额度、学校及上级主管部门监督投诉电话等基本信息。

四、公示结束后,无异议,资助方可继续办理,对学生监督有异议的应根据政策规定进行复审,并予以解释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