奖助学金

关于评选2018届优秀毕业生的通知
阅读:5人次    发表时间:2018-05-23    作者:沈秋贤

关于评选2018届优秀毕业生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为树立毕业生先进典型,促进学生素质全面发展,形成良好的校风、学风,学校决定评选2018届优秀毕业生,根据《厦门东海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评优办法》,现将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安排如下:

一、评选条件

1.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政治态度端正,热爱党、热爱祖国;能够正确处理国家、集体和个人三者利益关系,服从国家需要。

    2.能模范遵守《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品德修养和道德情操。无受学校警告以上(含警告)处分。

3.在校学习期间,所修课程无重修记录,毕业实习表现良好以上。

4.学生综合素质测评积分作为评选优秀毕业生主要依据。参与评选的学生综合素质测评积分必须在同级同专业或者同班前1/2。

5.在校期间获得至少两次校级以上年度表彰(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团干部、先进团员、精神文明建设积极分子、优秀宿舍长等)或校级以上奖学金。

6.同等条件下, 有发表文章和参加重大活动获奖者、学生干部优先。

二、评选办法

1.评选指标分配:本着宁缺毋滥、好中选优的原则,表彰人数控制在毕业生总人数的10%以内。

2.指标实行全校总量平衡,各二级学院以本院毕业生总数为整体,评选指标,不四舍五入,统一协调平衡;同时,各毕业班辅导员以班级为单位,评选指标,可四舍五入;各二级学院综合指标不得超过整体指标。

3.评选应建立在综合素质测评基础上。各辅导员根据学生申请,参照综合素质测评进行考核、推荐,并向班级征求意见,初选上的学生由本人填写优秀毕业生登记表,二级学院签署意见后,交学生处汇总,报学校审核、公示。

三、奖励办法

获奖者将在毕业典礼上给予表彰,颁发荣誉证书与相应奖品,载入学籍档案。

四、时间节点

1.学生申请截止时间:2018年5月7日;

2.辅导员上交申报材料截止时间:2018年5月10日;

3.学生处审批截止时间:2018年5月13日;

4.全校张榜公示时间:2018年5月14日~2018年5月18日。

特此通知。

附件:《优秀毕业生登记表》

 

 

 

                                 厦门东海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处

                                  2018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