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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网龙杯”第四届福建省“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

添加时间:2017-03-14

各设区市教育局,各普通高校:

为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给第三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青年红色筑梦之旅”大学生重要回信精神,进一步激发高校学生创新创业热情,展示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成果,搭建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与社会投资对接平台,根据《教育部关于举办第四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教高函〔2018〕2号),经研究,决定于2018年3月至9月举办“网龙杯”第四届福建省“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勇立时代潮头敢闯会创 扎根中国大地书写人生华章

二、大赛目的与任务

旨在深化高等教育综合改革,激发大学生的创造力,培养造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生力军;鼓励广大青年扎根中国大地了解国情民情,在创新创业中增长智慧才干,在艰苦奋斗中锤炼意志品质,把激昂的青春梦融入伟大的中国梦。

重在把大赛作为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重要抓手,引导各地各高校主动服务国家战略和区域发展,积极开展教育教学改革探索,切实提高高校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推动创新创业教育与思想政治教育紧密结合、与专业教育深度融合,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努力成为德才兼备的有为人才。推动赛事成果转化和产学研用紧密结合,促进“互联网+”新业态形成,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以创新引领创业、以创业带动就业,努力形成高校毕业生更高质量创业就业的新局面。

三、大赛总体安排

第四届大赛要力争做到“有广度、有高度、有深度、有温度”,努力体现有突破、有特色、有新意。扩大参赛规模,实现区域、学校、学生类型全覆盖;广泛实施“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培养有理想、有本领、有担当的热血青春力量;壮大创新创业生力军,服务创新驱动发展、“一带一路”建设、乡村振兴和脱贫攻坚等国家战略,培养学生敢闯敢创、敢于冒险、敢为天下先的创新创业精神。以改革开放40周年为契机,实现更大程度的开放合作。

第四届大赛将在各高校校赛基础上,举办全省决赛。同期举办“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和大赛优秀项目对接巡展等活动。

1.“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在更大范围、更高层次、更深程度上开展“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推动创新创业教育与思想政治教育相融合,创新创业实践与乡村振兴战略、精准扶贫脱贫相结合,打造一堂福建最大的思政课。组织理工、农林、医学、师范、法律、人文社科等各专业大学生以及企业家、投资人等,以“科技小分队”“幸福小分队”“健康小分队”“教育小分队”“法治小分队”“十九大宣讲小分队”或项目团队组团等形式,走进革命老区、贫困地区,走进我省23个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接受思想洗礼、学习革命精神、传承红色基因,将高校的智力、技术和项目资源辐射到广大农村地区,推动当地经济社会建设,助力精准扶贫和乡村振兴(具体活动方案见附件)。

2.大赛优秀项目对接巡展。组织历届大赛优秀项目参加在福州市举办的2018年“数字中国”建设峰会和在厦门市举办的第二十二届中国国际投资贸易洽谈会展示交流和投融资洽谈对接活动,进一步推动大赛成果转化应用,推动科技含量高、市场潜力大、社会效益好、具有明显投资价值的优质项目落户福建。

四、组织机构

1.本次大赛由省教育厅、省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环境保护厅、省农业厅、省知识产权局、省侨务办公室、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共青团福建省委共同主办。

2.大赛设立组织委员会(简称大赛组委会),由省教育厅厅长担任主任,有关部门负责人作为成员,负责大赛的组织实施。大赛组委会下设办公室(设在省教育厅学生工作处),负责日常组织协调工作。大赛的解释权归大赛组委会。

3.大赛设立专家委员会,由社会投资机构、行业企业、大学科技园、高校和科研院所专家作为成员,负责参赛项目的评审工作,指导大学生创新创业。

4.大赛由网龙网络公司协办。大赛邀请全国高校双创教育协作媒体联盟,新华网、人民网、中国网福建,中国教育电视台,光明校园传媒,腾讯微校,福建广电集团综合频道、旅游频道、经济广播电台,福建教育电视台,海峡人才网和海博TV等媒体合作支持。

五、参赛项目要求

参赛项目能够将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经济社会各领域紧密结合,培育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新模式;发挥互联网在促进产业升级以及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中的作用,促进制造业、农业、能源、环保等产业转型升级;发挥互联网在社会服务中的作用,创新网络化服务模式,促进互联网与教育、医疗、交通、金融、消费生活等深度融合。参赛项目主要包括以下类型:

1.“互联网+”现代农业,包括农林牧渔等;

2.“互联网+”制造业,包括智能硬件、先进制造、工业自动化、生物医药、节能环保、新材料、军工等;

3.“互联网+”信息技术服务,包括人工智能技术、物联网技术、网络空间安全技术、大数据、云计算、工具软件、社交网络、媒体门户、企业服务等;

4.“互联网+”文化创意服务,包括广播影视、设计服务、文化艺术、旅游休闲、艺术品交易、广告会展、动漫娱乐、体育竞技等;

5.“互联网+”社会服务,包括电子商务、消费生活、金融、财经法务、房产家居、高效物流、教育培训、医疗健康、交通、人力资源服务等;

6.“互联网+”公益创业,以社会价值为导向的非盈利性创业。

参赛项目不只限于“互联网+”项目,鼓励各类创新创业项目参赛,根据行业背景选择相应类型。以上各类项目可自主选择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

参赛项目须真实、健康、合法,无任何不良信息,项目立意应弘扬正能量,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参赛项目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抄袭、盗用、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一经发现即刻丧失参赛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

参赛项目涉及他人知识产权的,报名时需提交完整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所有人书面授权许可书、专利证书等;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的创业项目,报名时需提交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股权结构、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等。参赛项目可提供当前财务数据、已获投资情况、带动就业情况等相关证明材料。

六、参赛对象

根据参赛项目所处的创业阶段、已获投资情况和项目特点,大赛分为创意组、初创组、成长组、就业型创业组。具体参赛条件如下:

1.创意组。参赛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在2018年5月31日(以下时间均包含当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

2.初创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5年3月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不超过1轮次。参赛申报人须为初创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3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企业法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3.成长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3年以上(2015年3月1日前注册);或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5年3月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2轮次以上。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3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企业法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4.就业型创业组。参赛项目能有效提升大学生就业数量与就业质量,主要面向高职高专院校的创新创业项目(高职高专院校也可申报其他符合条件的组别),其他高校也可申报本组。若参赛项目在2018年5月31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若参赛项目在2018年5月31日前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3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企业法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以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允许跨校组建团队,每个团队的参赛成员不少于3人,须为项目的实际成员。参赛团队所报参赛创业项目,须为本团队策划或经营的项目,不可借用他人项目参赛。已获往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全国总决赛金奖和银奖的项目,不再报名参赛。

初创组、成长组、就业型创业组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项目的股权结构中,参赛成员合计不得少于1/3。

高校教师科技成果转化的师生共创项目不能参加创意组,允许将拥有科研成果的教师的股权合并计算,合并计算的股权不得少于50%(其中参赛成员合计不得少于15%)。

各高校负责审核参赛对象资格。

七、“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

增设“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参加此赛道的项目须为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的项目。各高校要组织大学生创新创业团队到各自对接的县、乡、村和农户,从质量兴农、绿色兴农、科技兴农、电商兴农、教育兴农等多个方面开展帮扶工作,推动当地社会经济建设,助力精准扶贫和乡村振兴。

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的项目可自主选择参加主赛道或“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比赛,但只能选择参加一个赛道。

八、比赛赛制

1.大赛采用校级初赛、省级决赛的赛制。校级初赛由各高校负责组织,省级决赛由大赛组委会负责组织。

2.将按照大赛组委会确定的配额择优遴选推荐项目。大赛组委会将综合考虑各高校报名团队数和创新创业教育工作情况等因素分配全省决赛名额。

3.全省共产生200个项目入围全省决赛主赛道,通过网上评审,产生50个项目进入全省决赛现场比赛。

4.全省共产生80个项目入围全省决赛“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通过网上评审,产生25个项目进入全省总决赛现场比赛。

九、决赛评审

1.第一轮网络评审。大赛评审委员会对各校推荐的参赛团队在报名网站报名的项目计划书及其他佐证材料进行网上评审,择优选拔优秀项目进入省级现场决赛,并确定获铜奖项目。   

2.第二轮现场决赛。现场决赛包括参赛团队现场创业项目(产品实物)展示、陈述(5分钟)和回答评委提问(3分钟)等两个环节,大赛评审委员会邀请评审专家分组进行现场评审打分,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后取平均分作为现场得分,评选出金奖、银奖。

3.评审规则请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cy.ncss.cn)查看具体内容。

十、赛程安排

1.参赛报名(3-5月)。各高校组织本校的参赛团队通过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cy.ncss.cn)或微信公众号(名称为“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或“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任一方式进行报名。报名系统开放时间为2018年3月28日至8月30日。

2.高校初赛(7-8月上旬)。各高校登录cy.ncss.cn/gl/login进行报名信息的查看和管理。大赛组委会将统一给各高校分配账号。初赛的比赛环节、评审方式等由各高校自行决定。各高校在8月1日前完成初赛,遴选推荐参加全省决赛的候选项目。

3.全省决赛(8月下旬)。大赛评审委员会对入围全省决赛项目进行网上评审,择优选拔项目进行现场比赛,决出金、银、铜奖。

4.全国总决赛(10月中下旬)。大赛组委会对获奖项目组织训练营进行培训,择优选拔项目参加全国总决赛。

大赛组委会将通过“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为参赛团队提供项目展示、创业指导、投资对接等服务。各项目团队可以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查看相关信息。各高校可以通过腾讯微校(weixiao.qq.com/shuangchuang)进行赛事宣传,腾讯云根据参赛团队的组别提供不同级别的免费云服务支持,给予项目激励和孵化指导。

十一、大赛奖项

1.大赛主赛道设金奖20个、银奖30个、铜奖50个,创意组、初创组、成长组和就业型创业组的具体名额将根据报名情况确定,获奖项目颁发获奖证书、奖杯和奖金,提供投融资对接、落地孵化等服务。设优秀组织奖8所、颁发奖牌,优秀指导老师50名、颁发证书。

2.“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设金奖10个、银奖15个、铜奖20个,获奖项目颁发获奖证书、奖杯和奖金,提供投融资对接、落地孵化等服务。设“青年红色筑梦之旅”高校集体奖10个、颁发奖牌。设“乡村振兴奖”5个,“精准扶贫奖”5个,颁发获奖证书和奖杯,奖励对农村地区教育、科技、农业、医疗、扶贫等方面有突出贡献的项目。设优秀创新创业导师30名、颁发证书。

十二、有关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高校要紧紧抓住全国总决赛在我省举办的良好机遇,将大赛作为推动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重要抓手,认真总结前三届大赛的组织经验,制定大赛组织实施工作方案,成立赛事专门机构,指定责任人,明确目标任务、工作分工和完成期限,为赛事活动提供必要的条件支持和经费保障,推动创新创业教育与思想政治教育相融合,创新创业实践与乡村振兴战略、精准扶贫脱贫相结合,“再上新台阶、建设新福建”提供人才支撑和智力支持。

2.做好宣传发动。大赛是检验我省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成果的一次大检阅、大练兵,更是贯彻全国和全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的重要举措。各地各高校要广泛动员联系符合条件的参赛对象踊跃报名参赛,做到全覆盖,各高校参赛学生比例不低于在校生数的10%。要鼓励教师和符合条件的校友、导师将科技成果产业化,带领学生共同创新创业。

3.强化实战训练。各地各高校要积极推进高校学生创新创业训练和实践,组织做好学校参赛项目实战训练工作。要组织多种形式的项目路演、项目训练营,提升项目整体水平和核心竞争力;要坚持以赛促学、以赛促练,以赛促教、以赛促创,将大赛的成果、经验以及所反映出来的问题反馈到教育教学过程中;要以大赛为载体,促进产学研用紧密结合,完善大学生创新创业指导服务体系,从培养方案、课程体系、教学方法、制度创新和实践环节等方面不断探索创新创业教育新模式。

全国大赛组委会将根据我省各高校项目报名总数分配给我省参加全国总决赛名额。省大赛组委会将根据省级决赛的获奖项目和参加省级优秀项目训练营情况,择优推荐参加全国总决赛。

大赛工作QQ群为273246748,请各高校指定1名工作人员加入该群,便于赛事工作沟通及交流。

大赛组委会办公室联系人:牛秋月,电话:0591-87091321、87844868(传真),电子邮箱:jytxsc@126.com。  

 

附件:第四届福建省“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方案.docx


 

    福建省教育厅

    2017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