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质量管理办公室
首页>>督导简报

首页

20210629第14期 教学督导简报《教学督导中的“督”与“导”》

添加时间:2021-07-05

14.jpg

教学督导中的“督”与“导”

  一、教学督导的作用

  教育督导是国家法定的一项基本教育制度,它是国家对教育实行监督和指导的有效手段,也是现代科学管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长期以来,高职院校都把教学督导作为提高学校教学质量的一把“利器”,建立督导体制,定位督导职能,规范评价标准,形成一套教学质量监控体系,能够为学校主动适应教学改革、发展和创新,全面建立并实施对教学工作监督与指导的一项举措。

  二、目前高校教学督导的情况

  1、对督导的认识越来越深刻

  教学督导的任务体现在监督、指导、评价、协调4个方面。大多数高职院校在日常的教学督导工作中,更多体现在'督',而'导'则显得相对薄弱。每一个教学督导员都能深深体会到教学督导对自身和被督导教师都是学习的机会,在督导的过程中,如何正确定位'督'与'导'的关系,在督导员与被督导教师之间建立一道彼此能够坦诚交流、互相探讨、共同创新的畅通渠道,真正发挥教学督导作用,不断提高教师教学水平、突出教学能力。

  2、目前高校督导工作遇到的问题

  构成高职院校教学督导人员构成大都由学院领导、教务处主管领导、各系部主管教学主任和专职督导成员组成,这种人员结构更多体现了督导管理机制,而实际的、大量的教学督导工作往往由专职督导人员完成。因此,组建更为合理的教学督导人员至关重要,它是开展有效督导的基本保障。多年来,大多数高职院校专职教学督导人员构成主要以返聘退休教师为主,少数为在职教师或企业专家。其存在督导人员年龄偏大,长期脱离教学岗位,学科、专业局限,现代教学信息手段欠缺及课后交流时间不足等劣势,重在“督”,而“导”则显得极为薄弱。

  3、督和导的关系

  (1)督”和“导”本质的区别“督导”基于字面意义理解,“督”就是“监督”“督促”;而“导”就是“疏导”“引导”和“传导”。这里所说的教学督导,指的就是针对日常教学展开监督、检查、评估及指导,狭义理解就是“督教”。而“导”具有指导、帮助、服务和咨询的职能,最终达到提升教学质量的目的,充分体现教学督导的实际意义。在实际的教学督导过程中,正确处理和把握“督”和“导”的关系,对教学督导的成效至关重要。明确“督”是手段,即在教学督导过程中监督、检查、督促,旨在发现问题;“导”是目的,即引导,启发、纠正,旨在解决问题。在实施教学督导过程中,加强“督”,深化“导”,坚持以教学为中心,以服务为宗旨。

  (2)以“督”为基础,“导”为目的,以督促导,督导并举准确定位了“督”和“导”的关系,在实际开展教学督导工作时,应加强以下几方面的改进、提高与创新,不断深化“督”和“导”的职能,以督促导,督导并举。

  三、如何做好督和导

  1、做好“向导”

  如何成为“合格的高等学校教师”?教师法、教师行为规范、高等学校教学工作规范就是标杆,各种教学文件(教学大纲、实验教学大纲、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等)就是标杆。学校在对教师的教学质量评价中科学合理制定的教学各环节评价指标也是标杆。教学督导员应该引导教师先熟悉这些标杆,以便他们少走弯路。因此,教学督导员必须要当好“向导”。

  2、做好“指导”

  首先,教学督导员要体现善意和热情。教学督导员在批评教师的缺点、纠正错误时要讲究方法,要使教师从心底乐于接受才行。

  其次,教学督导员要从“实用性知识”开始,指导教师如何熟悉年级学生水平,如何认识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如何理解教学大纲,如何整合教学资源,如何编制教学计划等。

  另外,组织教师开展集体备课、教师间相互听课等活动,让教师在集体活动中得到启迪、不断获取经验。

  当然最直接最有效的办法就是深入课堂听课,现场观察新教师的教学实践,从中发现他(她)优缺点并当面做出相应的评价。

  3、善于“疏导”

  教师在教学过程中一方面会遇到许多教学中的问题,如不能正确对待学生,不能维持课堂秩序,不能有效传授知识技能,不能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无法与学生沟通交流,甚至出现在课堂上与学生发生冲突等问题。同时在社会、学校、学生等多方面的压力下,容易产生职业倦怠心理,进而影响到教师的生理心理健康,此时必须对这样的新教师进行心理疏导。

  4、教学督导要既“督”又“导”

  目前教学督导主要采用的是以课堂听课为主的工作方式开展教学督导工作,通过随堂听课,教学督导员以教师、学生的课堂行为为主要指导对象,以课堂教学环境、教学秩序反映教师的教学管理水平,以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和教学环节的设计评价教师的课前准备情况和教学水平。因此,教学督导工作多是以课堂教学质量的监控和指导为主要职能,以课堂教学为主要监督指导对象,发挥着对高等学校教学过程的监督和指导作用。

  四、小结

  总之,教学督导工作要做到“督要严格,导要得法”,正确处理好督和导的关系,强化导的职能作用,充分发挥督导职能,使其更具有生命力。

(供稿人:王莹)

  报:校领导   送:教务处、各二级院(部)    

  厦门东海职业技术学院教学质量管理办公室           2021年06月29日印发